【2023-04-27】
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免稅額由新臺幣(下同)8.8萬元調高為9.2萬元、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由12萬元調高至12.4萬元,有配偶者由24萬元調高至24.8萬元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萬元調高至20.7萬元,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調整為19.6萬元。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士林稽徵所關心您
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免稅額由新臺幣(下同)8.8萬元調高為9.2萬元、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由12萬元調高至12.4萬元,有配偶者由24萬元調高至24.8萬元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萬元調高至20.7萬元,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調整為19.6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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