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 (257)法令宣導 (8)稅務宣導 (221)經費及其他宣導 (27)商家開立電子發票,依限據實上傳以免受罰【2025-01-10】 開立電子發票後,記得 #依限 #據實 上傳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至「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 B2B發票(買受人為營業人):應於翌日起算【7日內】上傳 B2C發票(買受人為非營業人):應於翌日起算【2日內】上傳 開立電子發票後記得儘速依規定上傳,讓消費者能即時查詢雲端發票與消費明細 還有時間回家追劇,輕鬆又安心 宣導影片連結 https://fb.watch/x0clZBFK8i/ PrevNext